工伤职工在住院治疗期间的交通、住宿、伙食补助有何规定?

时间:2015-09-01来源:未知作者:点击:328

         工伤职工在本市范围内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为每人每天10元;经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异地就医、配置辅助器具的交通费(火车:硬座、硬卧或者二等座;轮船:三等座)由工伤保险基金据实支付,伙食补助费标准为省内每人每天15元,省外每人每天20元,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120元(限两天内)。

工伤职工住院期间需要陪护的,陪护人员伙食补助费、交通费、住宿费按以上标准,由用人单位据实支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