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服党字〔2010〕14号
关于评选2009—2010学年“优秀教师、优秀
班主任和优秀教育工作者”的通知
各系、各部门:
为庆祝学院建校10周年,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、为人师表、献身教育事业,不断推进教学科研和各项管理工作,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,增强全体教职工的职业光荣感、责任感和使命感,促进学院教育事业长足发展,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精神,学院研究决定,在我国第26个教师节来临之际,开展评选表彰优秀教师、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
(一)优秀教师
1.努力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,深入研究高等职业教育的规律,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,严格遵纪守法。
2.热爱教育事业和本职工作,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或思想教育任务,完成或超额完成规定工作量。积极参与科研工作且有一定的成果。
3.治学严谨,教风端正,热爱学生,教学或工作态度认真,积极进行教学改革,教学效果优良,学生测评成绩突出。
4.严于律己,为人师表,全面关心学生的成长,在教书育人工作中成绩显著。
5.无违反教学管理规定或其它违规违纪行为。
6.在教学量化考核中名次在前二分之一以内。
(二)优秀班主任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热爱本职工作,坚持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。
2.能经常深入班级了解学生的思想、学习情况,耐心教育学生端正学习态度、改进学习方法,使学生能够全面完成学习任务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。
3.能够科学指导本班团支部和班委会的工作,班级奋斗目标明确,班委自治力强,后进生转化明显,学生整体素质不断提高,形成自信自强、自立自律的良好班风。
4.能够指导学生制定明确的学习目标,关心学生的学习状况,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学习成绩,树立刻苦钻研、奋发进取的优良学风。
5.具有较高的师德修养,具备教师应有的综合素质,真正做到为人师表、教书育人,对学生起到积极、正面的引导教育作用。
6.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热心投入工作,能按要求跟随本班级积极指导、监督,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,所带班级凝聚力强。
7.认真做好班主任工作总结,能不断进行自我学习、积累和完善,努力提高学生管理工作业务素质,工作质量不断提高。
8.服从管理,遵守工作规章制度,能按时完成系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,并定期向系领导汇报自己的工作情况。
9.所带班级没有出现严重学生违纪现象及安全责任事故。
(三)优秀教育工作者
1.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,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。
2.热爱本职工作,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完成教育管理任务,积极进行改革探索,并取得显著的成绩。
3.以主人翁的态度关心学院整体利益,识大体、顾大局,不谋私利,团结同志,协作精神好。
4.积极主动地为教学科研第一线服务,为基层服务,严格管理,尽心尽责,严守纪律,坚守岗位,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。
5.工作中做到以身作则,为人师表,自觉贯彻管理育人,为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做出了成绩,受到了广大教职工好评。
二、评选名额和原则
(一)名额
1.“优秀教师”按教师总数的30%比例评选,可以评选39名。
2.“优秀班主任”按班主任总数的20%比例评选,可以评选20名。
3.“优秀教育工作者”按行政管理人员总数的30%比例评选,可以评选34名。
(二)原则
1.党委成员不参加评选。
2.各系任课教师参加“优秀教师”评选,行政管理人员(含兼课人员)参加“优秀教育工作者”评选,不得重复参选,先进名额总数不得突破。
3.驾驶员在办公室参加评选。
三、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
评选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。
(一)第一阶段为初评阶段。由各系、各部门按通知要求进行推荐和评选,并将评选结果(要有民主测评结果和系领导意见)、提名名单于8月30日前报送相关职能部门(“优秀教师”报送教务处;“优秀班主任”报送学工处;“优秀教育工作者”报送组织人事处)。
(二)第二阶段为审定阶段。组织人事处会同教务处、学工处对各系、各部门上报的评选结果进行审核,确定人选后报院党委审批。审批通过者填写《山东服装职业学院优秀教师、优秀班主任、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》,并于9月6日前报学院组织人事处。
附件:1.优秀教师、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分配表
2.山东服装职业学院优秀教师(教育工作者、班主任)审批表
二○一○年八月二十五日
附件1:
优秀教师、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分配表
部 门 | 优秀教师 | 优秀班主任 | 优秀教育工作者 | 总人数 | 教师数 | 班主任数 | 行政管理人员 |
服装工程与管理系 | 12 | 6 | 2 | 45 | 39 | 30 | 6 |
服装艺术系(纪委) | 9 | 5 | 2 | 37 | 29 | 23 | 8 |
国际贸易系 | 10 | 5 | 2 | 42 | 34 | 25 | 8 |
信息工程系 | 8 | 4 | 2 | 32 | 25 | 22 | 7 |
党委办公室(院长办公室) | | | 4 | 14 | | | 14 |
组织人事处 | | | 1 | 4 | | | 4 |
宣传处 | | | 2 | 5 | | | 5 |
财务处 | | | 2 | 5 | | | 5 |
教务处(基础部) | | | 2 | 7 | | | 7 |
学生工作处(团委) | | | 2 | 5 | | | 5 |
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(成人教育中心) | | | 2 | 8 | | | 8 |
总务处 | | | 2 | 6 | | | 6 |
保卫处 | | | 3 | 9 | | | 9 |
科研所 | | | 1 | 4 | | | 4 |
信息中心(图书馆) | | | 2 | 7 | | | 7 |
后勤服务中心 | | | 3 | 10 | | | 10 |
合 计 | 39 | 20 | 34 | 240 | 127 | 100 | 113 |
附件2:
山东服装职业学院优秀教师(教育工作者、班主任)审批表
所在部门: 拟表彰称号:
姓 名 | | 性 别 | | 民 族 | | 出 生 年 月 | | |
政 治 面 貌 | | 教 龄 | | 学 历 | | 参加工 作时间 | | |
任 教 学 科 | | 籍 贯 | | 职 称 | | |||
个 人 主 要 简 历 | | |||||||
曾 获 主 要 荣 誉 | | |||||||
主 要 事 迹 | | |||||||
部 门 意 见 | (章) 年 月 日 | |||||||
学 院 意 见 | (章) 年 月 日 | |||||||
备注 | |
注:此表以B5格式打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