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15-09-05来源:未知作者:点击:258次
参保单位于每月15日前到社保服务大厅1楼的8-10号任一窗口以支票、银行卡的形式(非现金),按照申报后的系统数据,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基金,也可通过网上银行直接划拨,经办机构开具“山东省社会保险基金专用票据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