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(暂无社会保障卡的,可持身份证)到签约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,按规定享受门诊统筹医疗待遇,结算时只需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,并在门诊统筹结算单上签字确认。
2、参保人员就诊时,应主动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并配合医护人员核对身份,就诊时应自觉遵守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各项规定,不得要求医护人员违规变造、更改医疗文书和各种病情证明材料,不得多开药或重复开药。
1、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(暂无社会保障卡的,可持身份证)到签约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,按规定享受门诊统筹医疗待遇,结算时只需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,并在门诊统筹结算单上签字确认。
2、参保人员就诊时,应主动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并配合医护人员核对身份,就诊时应自觉遵守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各项规定,不得要求医护人员违规变造、更改医疗文书和各种病情证明材料,不得多开药或重复开药。